2012年9月18日:大學堂舊生發出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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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港大師弟妹:

關於近日龍華街宿舍入宿延誤一事,港大學生會幹事會發起了「全民公投」,動議「學生事務長周偉立博士不 適合於香港大學內擔任有關學生事務的職位」及「首席副校長錢大康教授不適合擔任香港大學首席副校長」。作為港大舊生,我一向以港大學生敢於向強權說不的傳 統為傲,然而是次的公投事件,學生會幹事會立場偏頗、理據不足,竟自詡立於道德高地。我希望同學可以獨立思考、明辯事非,不要被有心人利用作宣傳工具。

幹事會9月16日發放了兩封公開電郵,題為「不信任公投所為何事? -- 向港大的當權派和獨裁者說不(一)及(二)」,將公投的所謂理據說明,概而言之,包括(1)失職失信、(2)推卸責任及(3)獨斷獨裁。現予逐一駁斥:

失職失信?

龍 華街宿舍入宿延誤,學生會幹事會認為「龍華街項目由來已久,今年是轉制雙班年亦非新事。校方有足夠的時間規劃、施工、監察,並對各種可能出現之困難與挑戰 作出評估與準備,確保工程如期進行。」問題是,究竟延誤的真正原因是什麼?而這些原因有多少是合理預期之內,又有多少是校方所能控制?幹事會可否先給予一 個清晰的答案,然後才作出校方失職的結論?

幹事會的說法是,「延誤工程、遲造傢俱以至甲醛超標」(留意,他們的字眼是「以 至」而不是「以致」),便是失職(見電郵(一)第6段)。我想問的是,校方什麼時候知道工程延誤?知道後採取了什麼應變?有什麼可行方法盡量減少延誤?有 沒有什麼原因令校方控制不了工程進度?這些問題沒有答案,如何可以跳到「失職」的結論?幹事會如果有這些資料,何不在鼓動同學公投時一併交代?如果沒有, 是不是應該先要求為事件作獨立調查,清楚了解事實背景,才考慮舉行公投?這樣一個嚴重的指控,這些重要的資料竟然付之闕如,單憑一個延遲入宿的事實(目的 還要是為了保障同學健康與安全),未審先判,是否過於武斷?

幹事會指周偉立博士公然撒謊,理由是他「在短短數日內對入宿日 期出爾反爾,直到原訂入宿期的前一晚深夜才通知同學及家長改期」。撒謊的定義是同一時間明知一事為假而說成真(反之亦然),為何在短時間內改變說法會變成 撒謊?有沒有證據顯示周博士明知最後一刻不能入宿而故意隱瞞?指控一個公眾人物的誠信有問題比指控他失職更為嚴重,幹事會再一次表演其「跳躍式」邏輯,分 明在侮辱同學智慧的,是誰?

失信,不知道除了不能如期入住宿舍外,校方還曾作過什麼不能兌現的承諾?不能實踐承諾的原因是什麼?有沒有什麼補救?是無心之失還是有意欺瞞?我希望大家的立場建基於事實,不要每次都先指控,然後要求解釋,因為舉證的責任,應該在指控那一方。

推卸責任?

幹 事會又指錢副校及周博士「砌辭狡辯、倒果為因,拿學生的安全健康作失職的擋箭牌」,先不論為照顧學生的安全健康而造成一時的不便是否「失職」,在指摘兩位 高層推卸責任、不肯應錯的同時,為什麼對校方所作的補救安排隻字不提?據我所知,校方在短時間內聯絡了附近的酒店和其他大學的學生寓所,讓新抵港的同學入 住,負責相關費用,並幫助他們安頓一切。緊急應變的安排當然有不足之處,然而校方是否已盡力將不便減至最少?公投時只討論校方沒有做的卻不提校方已做的, 是否公允?

請不要說「服務學生是學生事務長的份內事」、或「周偉立博士並非義工…他每月拿著億萬民工一百倍的工資在幹這樣的活」這樣的傻話了,當周博士及他的同事在為所影響的新生奔波勞碌時(1) ,學生會的幹事們在做什麼?就是因為那不是你們的「份內事」?

獨斷獨裁

要 求校方開放校政,讓同學多參與大學事務當然是好事。我不清楚近年的舍堂營運情況,也不知道所謂龍華街模式是否「舍監獨裁模式」。但校方及舍監一向擁有管理 上包括收生權在內的絕對權力,卻不見得過去舍堂的宿生會都是對校方唯命是從的傀儡,每有重大校園事件(如去年的818事件),舍堂宿生會都敢於批評校方, 實在不知道幹事會的陰謀論從何說起。

舍堂的營運模式當然可以討論,從幹事會兩封電郵所見,校方一直並沒有拒絕與幹事會討 論,只是最終沒有採納幹事會的意見,我倒想知道,幹事會在與校方討論新舍堂的營運模式時,有沒有廣泛諮詢舊舍堂及其他學生的意見?幹事會憑什麼代表同學的 立場?甚至要求「進駐新宿舍……直至新宿生會的籌組完成並順利運作即止」?更重要的是,如果現今的校園管理制度獨裁,單是換了一個新的學生事務長或副校長 就改變得了嗎?

這是一個怎樣的學生會幹事會?

邏輯混亂、亂扣帽子、指鹿為馬也不說了,幹事會律己以寬、卻律人以嚴。今年三月幹事會斥資三十多萬在八份報章上刊登「黑金聲明」,屬會動議罷免幹事會的公投,從三月一直拖延到考試的六月,結果投票率低落;今次學生會找到人祭旗,卻只需幾日時間,當中原因,不言而喻。

幹 事會第二封電郵提到「今天,當校政錯漏百出、貽笑大方,執事人仍然厚顏無恥、誘過為功的時候,學生會仍曾努力交涉,並沒有像十二年前民調事件時要求校方高 層下台時的衝擊行動」。作為十二年前其中一個走在前線的學生,我必須指出,當年絕大部份的參與者都只是在高層的辦公室外示威及在校長府門外通宵靜坐而已, 並沒有所謂的衝擊行動。更令人痛心的是,當年的學生會因為要捍衛港大的學術自由而要求鄭耀宗前校長下台的運動,今天竟然被拿來與要求高層因宿舍延誤入住而 下台的事件相提並論。我不禁要問,這個學生會到底關心什麼?學生的權益重要,但有那麼重要嗎?

令我最憤怒的,是那種「這是 你的份內事,你服務得不好便給我滾下台」的思維。大學生第一樣學的,不應該是「我有什麼權益」而是「我有什麼責任」;第一樣問的,不是「其他人欠我些什 麼」而是「我能為其他人做些什麼」?我們舊生都愛港大的名聲,希望各位師弟妹高抬貴手,對動議投下反對一票,不要讓港大學生會再次出醜,可以嗎?

2000-2001 年學生會評議會評議員
大學堂外務副主席江祖胤

(1) 見學苑即時新聞extract: " 署名Yee Tsang的同學在社交網站留言,批評幹事會於龍華街驗出甲醛含量超標後,完全沒有協助同學,反而周偉立卻四處奔走:「作為helper我就講一個 FACT:9月5日與6日新生抵達龍華書院卻得知不能入住時,Dr. Albert Chau親自開私家車接送新生往來龍華和Patrict Mansion/Traders Hotel。而學生會在這一周龍華缺少人手的情況下則連一個exco都沒有來龍華幫忙安置nonlocal或幫他們適應周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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